“十一五”以来,福建省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成效显著。
由于每年平均气温越来越高,极端天气不断出现,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福建省更是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福建气候将继续变暖,2010~2039年年平均气温增温速率为0.34℃/10年。年降水量略增,降水日数减少,暴雨日数有所增加,雨季尤为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强度增强。2005年“龙王”台风和2006年“桑美”超强台风、2008年低温冻害、2010年雨季洪涝等灾害造成损失严重。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福建省发改委于近日出台《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对福建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纲领性指导。
根据《规划》,福建省将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低碳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调整和优化化石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加快天然气接收站、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起,福建省就全面发展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该《规划》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以及各种节能低碳的新型墙体材料,福建省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充分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还专门提到,支持武夷新区开展绿色建筑示范,推进厦门灌口镇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合理引导建设绿色农房。“十二五”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争取到2015年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基本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