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市财政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与约束,积极促进绿色低碳建筑健康发展。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创新绿色建筑支持政策。把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倾斜,同时注重发挥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
(二)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发展。在新建建筑中大力倡导发展绿色建筑,加快制定符合市情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全市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制度,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
(三)依托财政补贴杠杆,推进建筑领域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依托国家对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应用补贴政策,加大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综合应用,积极发展太阳能既热、发电等综合利用方式,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大力推进工业余热应用于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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