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框架不断扩大,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逐渐加快,大规模城中村拆迁、旧城改造,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居所。城市的快速发展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在新建光鲜亮丽的建筑时,妥善处理建筑垃圾,也应成为城市管理者、建设者、居住者同样需要重视的问题。
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产生建筑垃圾35.5(含渣土20亿吨)亿吨,人均占有2.73吨,痛心的是,建筑垃圾这样的城市矿产在我国资源化率却不足5%,大多建筑垃圾被直接填埋或者直接丢弃,污染环境之外,资源被白白浪费。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经迫在眉睫!
1、污染现状:每年排放35.5亿吨,资源化利用极低!
据有关专家统计,每1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500-600吨,而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吨-1.2万吨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太原市委主委傅建荣调查发现,当前建筑垃圾处置情况非常不乐观,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巨大,分布甚广,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5亿吨,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而且随着建筑面积的新增,这个数字还在增长。据保守估计,未来十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预计到2020年,建筑垃圾将达到26亿吨,2030年更将达到73亿吨。
建筑垃圾危害极大,然而,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置仍然以堆存、填埋、筑路等方式为主,资源化率远低于发达国家,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仍达不到安全标准。此外,绝大部分被运往城郊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方式处理。建筑垃圾占用大量土地、耗费填埋等建设费用,在清运过程中抛撒、扬尘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在堆放过程中产生了大量有害物质,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污染大气造成环境污染,对人民生活危害严重。
但是,让人痛心的是,建筑垃圾这样的城市矿产在我国资源化率却不足5%,大多建筑垃圾被直接填埋或者直接丢弃,污染环境之外,资源被白白浪费。
2、专家建言:建筑垃圾资源化是发展必然趋势
建筑垃圾资源化,即是把垃圾变成再生资源,制成各种产品用以满足市场需要,强调的是“价值”和“效率”。一般情况下分类越细、越纯,资源化用途越广,利用率和利用价值越高。
据工信部统计,2012年我国产生建筑垃圾15亿吨,资源化利用率不到5%。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日韩达到95%。如果将我国95%的建筑垃圾建材化,可创造万亿产值。
将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首先,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问题;其次,有利于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真正实现了一个建材行业的循环式发展;再次,有利于推进建筑垃圾利用产业化发展,可新增就业岗位,带动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创造巨大经济效益,还能节约大量土地天然原材料、煤炭等资源能源。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陈玉祥表示,建筑垃圾资源化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填埋和露天堆放产生对地下水、土壤以及空气产生的污染。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户思社表示,建筑垃圾作为城市矿产,其资源化利用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针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出台指导意见,各地市根据实际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快速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呼吁加快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生产过程是环保的,性能满足国标要求。他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像监管报废汽车那样监管建筑垃圾的流向;制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重罚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企业,包括罚款和停止参加招投标的资格。
全国政协委员朱专兴呼吁立法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表示建筑垃圾应当科学的、资源化的处置,变废为宝,应当由政府统一管理、统一收集、统一分类、统一研发、统一利用,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垃圾真正实现资源化利用。
3、经验借鉴:日本德国走在世界前列
在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再利用方面,德国、日本、新加坡走在前列。在德国,人们对垃圾的认识是: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资源;在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分类多达20多种,按照类别科学处理;新加坡则注重制定绿色建筑的标准,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1)德国是建筑垃圾回收做得最好的国家之一,回收利用率达到87%。
根据德国法律,建筑垃圾生产链条中的每一个责任者,都需要为减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建筑材料制造商必须将产品设计得更加环保和有利于回收,比如生产不同长度的板材,避免将来重新切割。建筑承包商必须把垃圾回收纳入建筑计划,比如多采用可回收建筑材料等。房屋拆迁工程商责任最为关键,法律要求他们的拆除行为必须有利于建筑垃圾回收。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拆迁商经常以很低甚至零价格从业主那里得到合同,然后他们通过分解、回收和销售建筑垃圾获利。这种政策安排迫使建筑承包商和拆迁商最大程度防止建筑材料受污染,因为这不仅会导致他们收益减少,而且将来还需要为垃圾填埋或焚烧支付费用。
(2)日本处理不同种类“建设副产物”的法律也不相同
日本对“建设副产物”的细分多达20多种,处理不同种类副产物适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杂草等按一般垃圾处理,木材、建筑污泥等按建筑垃圾处理,金属等按产业垃圾处理,石棉、荧光灯变压器等有毒有害物质按特别管理产业垃圾处理,建筑渣土则不归入垃圾。
日本对建筑垃圾的生产、分类、处理有严格的流程管理。施工队要向建筑公司总部提交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垃圾估算、分类再利用和最终处理的详细计划,并将结果报告保存5年。如果一家企业上一年产生的产业垃圾超过1000吨,则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向当地都道府县知事提交垃圾减量的计划。
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筑垃圾的再资源化达96%,其中混凝土再资源化率高达99.3%。
4、政府举措:新规出台鼓励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
1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6年 第71号
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告。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2月29日
上述规范条件明确,规范建筑垃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秩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培育行业骨干企业。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拆迁、运输、处置和产品应用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提高产业集中度,加速工业化发展。
为了鼓励规模化生产,两部委还对准入企业的生产规模提出了硬性要求:大型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年处置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中型不低于50万吨,小型不低于25万吨。
5、上下合力:多方支持,全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储存量大,年增加量多,但利用率尚且不高,这就造成建筑垃圾围城的出现。想要解决我国的建筑垃圾“围城”困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必经之路,资源化的成功将让更多的人投身于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建筑垃圾循环经济,创造出更大的生产价值,实现了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的合一。
如何寻找建筑垃圾处理的好对策举足轻重,业内专家表示,需要从六大方面入手: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2)研发新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3)从施工工艺和设计方面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4)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5)提高建筑垃圾处理水平;(6)走回收循环再利用之路。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太原市委主委傅建荣也建议,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认识,要建议在城市发展规划中增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内容,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作为考核指标;
其次,加强立法保障,我国目前尚无一部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法律,可以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定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法》;
最后,加强政策扶持。政府要建立政策支持鼓励体系。目前,各地相继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议在中央层面出台统一的、更有约束力的规定,确实使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尽快办好,办出成效。制定严格的建筑垃圾处置办法,禁止露天堆放,严格控制垃圾填埋;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强制使用比例政策,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新建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在企业用地上给以明确支持,因为建筑垃圾原料和产品堆放都需要较大场地;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给予资源化企业相应的消纳权和收费权;给以税收优惠政策。对处置建筑垃圾的生产企业和建筑垃圾产品的使用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收优惠等。
结语
我国建筑垃圾只有尽快实现资源化处理,才能变废为宝,让这一“城市矿藏”转化为“绿色能源”。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建筑垃圾在工业化生产和应用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但在资源化处理工艺上在逐步完善。在未来发展中,应解决制约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主要瓶颈问题,整合产业内优势资源,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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